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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网界标设立位置
更新时间:2021-02-01 热度:940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隔离网界标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位置应以根据 HJ/T338-2007最终确定的各级保护区界线进行设置,应充分考虑保护区地形、地标、地物的特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一般设立于保护区陆域界线的顶点处。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矩形或接近矩形时(如某些河流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外侧两顶点处设置界标;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弧形或接近弧形时(如某些湖库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两个弧端点及弧顶处设置界标;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范围为圆形或接近圆形时(如某些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宜在陆域四个方向的端点处设置界标;
4:如果地下取水口为多个水井形成的井群,划定的保护区范围为多边形区域时,宜在多边形的各顶点处设立界标,也可结合水源地护栏围网等隔离防护工程设立界标。
5:在划定的陆域范围内,可根据环境管理需要在人群易见、活动处(如交叉路口,绿地休闲区等)设立界标。
6: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的设立应综合考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的界标设立数量和分布而进行设置。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设在保护区的道路或航道的进入点及驶出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设置于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范围内的主干道、高速公路等道路旁。道路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5768的相关要求。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的具体设立位置应符合GB5863的相关要求。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设立位置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适当的位置设立饮用水源保护区宣传牌,但应符合GB/T15566和GB5768 的相关要求。
(1)颜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形标的基本色为蓝色,"两滴水"为绿色,"饮用水杯"为白色,文字为蓝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道路警示牌的颜色一般道路为蓝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高速公路为绿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航道警示牌的颜色为黄底、黑边、白色图案背景,黑色文字;立柱为黄色和黑色相间的斜向条纹。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颜色由各地方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尺寸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尺寸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附录B。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的尺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缩放。
(3) 支持方式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宜采用双柱式的支持方式,尺寸可参考GB5768。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交通警示牌的支持方式形式可多样,但必须符合GB5768和GB5863 的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宣传牌的支持方式由地方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标志柱的结构设计可参考GB576中交通标志柱的结构设计进行。
(4)材质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应遵循耐久、经济的原则,宜采用铝合金板、合成树脂类板材等材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界标如有必要,也可采用大理石等材质。
标志表面宜采用反光材料。道路警示牌的反光性能按照 GB5768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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